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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落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发布时间:06-12-27 17:37:57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c.悬空高处作业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立足面狭小,作业用力过猛,身体失控,重心超出立足面;脚底打滑或不舒服,行动失控;没有系安全带或没有正确使用,或在走动时取下;安全带挂钩不牢固或没有牢固的挂钩地方等。
    d.屋面檐口坠落事故的具体原因主要有:屋面坡度大于25°,无防滑措施;在屋面上从事檐口作业不慎,身体失衡;檐口构件不牢、或被踩断,人随着坠落等。
    1.2.2 共性原因
    共性原因,是指任何一次高处坠落事故在发生过程中,均具有基本原因、根本原因、间接原因和直接原因而形成的系列原因。
    a.基本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安全基础不牢。其表现是:人不符合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物未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身体条件较差或有病;与高处作业相关的各种物体和安全防护设施有缺陷等。
    b.根本原因,是高处作业违背建筑规律的异常运动。其表现是:安全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如从事高处作业人员的着装不符合安全要求,高处作业时没有安全措施冒险蛮干,违反劳动纪律酒后作业;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起作用,或擅自拆除、移动或在施工过程中损坏未及时修理等。
    c.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的异常运动失去了控制。其表现是:由于安全管理不严,没有行之有效的安全制约手段,对人违章作业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异常行为,对工具、设备等物质没有达到使用安全标准的异常状态,不能做到及时地发现和及时地加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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