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2006]11号 发文部门:河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总站 2007-1-9
2006
年,在省建设厅的领导下,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监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共同努力,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两法三条例”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持以机关标准化建设为契机,规范安全监督管理程序,完善建设工程安全层级监督制度。在全省开展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工作,较好的落实了全省建设工程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方案,对建设工程施工中高处坠落、土方坍塌等多发性事故等危险因素制定了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有效遏制了伤亡事故的发生。经各级安监机构共同努力,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得到明显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稳步好转,并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
2006年我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截止
二、事故情况分析
按事故类别分:高处坠落事故
12起,死亡
12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
52.17%和
46.15%;物体打击事故
4起,死亡
4人;坍塌事故
2起,死亡
4人,重伤
2人;中毒和窒息事故
2起,死亡
4人;火灾事故
2起,死亡
1人;触电事故
1起,死亡
1人。
按事故发生市分:石家庄市
7起,死亡
7人;廊坊市
4起,死亡
6人;保定市
2起,死亡
4人,重伤
3人;唐山市
2起,死亡
2人;秦皇岛市
2起,死亡
2人;张家口市
2起,死亡
2人,重伤
1人;邯郸市
2起,死亡
1人;承德市
1 起,死亡
1人;衡水市
1起,死亡
1人。
其中
12月份发生
l起事故,死亡
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
2起,下降
66.7%,死亡人数持平。这起事故为:
事故原因分析:
(1)公司对工程现场管理缺失,对管道中有毒气估计不足,未采取防护措施。
(2)公司缺乏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施工人员违规操作;将该工程的附属工程
(进出水管道工程
)违法分包。
三、事故发生特点及原因分析
(
一
)事故发生特点
1
、重大恶性事故时有发生。
2
、高处坠落事故仍频繁发生。施工现场洞口和临边、脚手架等高处作业中高处坠落事故仍频繁发生,今年来发生的
23起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
12起,死亡
12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
52.17%和
46.15%。其中洞口和临边作业中发生事故为
6起,死亡
6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占高处坠落事故起数和人数的
50%。
3
、县
(市
)级城市安全管理薄弱。
2006年发生在县
(市
)级城市的事故
8起,死亡
10人,分别占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的
34.78%和
38.46%。
(
二
)事故发生原因
1
、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虽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都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但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少,监管力度不够;个别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事故隐患。
2
、有章不循,冒险蛮干。有些工程项目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流于形式,只是停留在纸上,没有真正落实在现场。从这几起高处坠落事故来看,施工现场的洞口和临边等高处作业均未按照施工方案和有关标准规范进行防护,造成作业人员从洞口或临边等部位坠落。
3
、以包代管,安全管理薄弱。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虽然成立了项目班子,但只管协调、收费和整理资料,施工由分包单位自行组织。施工企业为了抢工期,为了节约资金,安全管理一切从简,连三级教育、安全交底、班前活动、安全检查、防护用品、安全措施等都能免则免,不能免的也只是走走形式。
4
、一线操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较差。企业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当前,施工企业职工多数是农民工。这些农民工没有经过系统的安全培训,就连入场的三级教育也往往是走形式,特别是对那些刚从农村出来的农民工,他们不熟悉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不了解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缺乏安全知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不能辨别危害和危险,造成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5
、个别工程监理单位及有关监理人员未依法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个别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未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其中石家庄汇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在所监理的工程中发生
3起伤亡事故,河北博大项目监理有限公司在所监理的工程中发生
2起伤亡事故。
四、有关要求和措施
(
一
)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预防高处坠落、场塌等多发性事故的规定,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省建设厅《
2006年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情况,针对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加强对重点企业、重点现场和重点部位监督检查,对
2006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在临近节前组织复查。在省、市、县及施工企业日常监督和检查中,要重点对易发生高处坠落、塘塌等事故隐患和部位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义》、《预防场塌事故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搭设前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总监审核后才能进行搭设。搭设完毕应认真按照方案进行检查,并责任到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脚手架作业、登高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洞口、临边作业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作业环境,必须做好现场和个人的安全防护,在各个危险部位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止高处坠落事故发生。在基坑和管沟土方开挖过程中,要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做好坑壁的支护和放坡,设专人定期进行监测。临时建筑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砌土方、货物等的警示等,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
二
)强化企业职工培训教育。特别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增强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真正落实企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加强对新入场职工的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教育和事故警示教育正严格执行班组班前安全教育,使企业的班组安全教育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广大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努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
三
)严格依法落实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认真执行安全备案前的现场勘验制度,严格审查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保证现场安全人员配备。
(
四
)严格各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认真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
五
)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认真做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省已进入冬季施工,是高处坠落、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立即开展冬季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检查,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冬季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认真分析本地区、本单位、本施工现场冬季施工易发和多发事故的类型、原因及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治理和防范。要加大对企业制定和落实冬季施工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督促和检查力度,确保冬季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五、事故预警
2004-2006
年
1-2月,共发生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
4起。其中高处坠落事故
1起,物体打击事故
1起,机具伤害事故
1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l起。
根据我省近几年来
1月及
2月伤亡事故情况及
2006年发生事故的特点,发出如下事故预警:
1
、目前,我省已进入冬季施工,是高处坠落、火灾、煤气中毒等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施工企业要认真落实《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冬季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冬季施工安全,有效遏制冬季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2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在加大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的同时,对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职工生活设施飞安全防护设施、起重机械和临时用电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高处坠落、中毒、火灾、费塌、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