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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发布时间:07-02-07 09:21:23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
上海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二月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
      近年来,上海建筑行业在建设部的领导下,认真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方面,做了一些探索和实践。现在向大会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强化整治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努力遏制三级及以上重大事故
      1992年以后,随着上海城市建设全面启动,每年约发生2起三级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为此,市建设交通委一直把遏制三级以上重大事故作为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重点整治。
      (一)注重大型机械监管。针对上海建设工程三级以上事故中大型机械和吊装类事故约占一半的实际情况,从1996年开始,上海就对从事塔吊、附着式脚手架装拆作业单位实行了资质管理,并将这些企业的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技术方案纳入资质管理内容。规定这类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还明确塔吊、施工升降机、吊篮、附着式脚手架安装完毕,须经过中介机构检测,方可使用。各级安监机构对此也加强了监督。
      (二)深化地下工程管理。2003年以来,我们深刻吸取轨道交通4号线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先后制定了深基坑、隧道工程联络通道、承压水地层施工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努力防范地下工程类事故。
      (三)加大脚手架和模板支撑体系监管。近年来,我们先后制定了悬挑式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安全技术标准,开发通用计算软件,指导企业合理组织施工。制定了模板支撑体系的监督要点,规范指导和监督行为。我们还定期组织针对性检查,消除钢管扣件、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体系隐患。
      (四)规范现场临时用房管理。为防范施工用临时房屋坍塌事故,2004年,我们组织编制相关技术规程和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指导监督企业规范临时房屋管理。特别是台风季节来临之前,我们都要组织专项检查,进一步消除隐患,保障临时房屋安全。
      (五)狠抓房屋拆除管理。从1995开始,上海建委就委托上海市房地局对房屋拆除工程实施统一监管。上海市房地局成立专门机构落实此项工作,他们一方面编制技术规程指导企业;一方面通过抓拆除单位资质、作业人员资格、施工方案审查等主要环节的监管,较好地控制了拆房事故。
      (六)细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日常监督工作。2003年以来,我们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日常管理,要求现场项目部向安监站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日期,并在现场予以公布,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各区县安监站按月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名单,便于市安监站抽查。同时规定现场监理要重点监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做到全面监控重大隐患。
      通过以上努力,2004年以来,我市建设工程未发生三级及以上事故。
      二、持续整治基础性薄弱环节,减少事故总量
这些年来,我们针对建筑行业部分人员素质不高、现场管理标准不统一、社会监督力量薄弱等基础性环节进行了持续的整治,提出“人员抓培训,现场抓标准,企业抓许可,监督抓机制”的思路,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实现了一般事故持续下降的目标。
      (一)狠抓安全知识教育。一是加强一线工人安全基本知识教育。2003年,我们在总结部分企业试点经验基础上,印发文件,全面推进这项工作,并规定从2004年4月开始,未经安全基础知识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不准上岗。据统计,目前已有近40万民工接受了一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教育。二是注重做好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和安全监理员和的定期培训工作。我们于1998年开始对现场安全员进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2003年开始,率先对安全监理员和项目经理进行安全专项培训。目前,我们在做好“三类人员”培训考核的同时,对6199名监理人员进行了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与考核。同时,引导组建建筑安全教育培训机构,以满足形式多样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的需要。
       通过抓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逐步提高建筑业一线职工和管理人员自我防范能力。
      (二)逐步实现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针对施工总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队伍多,现场管理标准不统一、难协调的问题,我们参照ISO9000族的方法,于1996年组织编制了上海市地方标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该体系突出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职责,并通过对现场“人、机、物、料、环”五个方面进行全过程控制,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提供了统一的管理平台。从1998年开始我们在全市推行《保证体系》标准。近年来,我们规定事故工地和各类评优工地,其保证体系必须通过第三方审核认证,逐步引导施工现场提高相互协作和自我管理能力。
为全面推行《保证体系》标准,我们批准了5家《保证体系》认证机构,这些认证机构汇聚了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优秀人才,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据统计,通过认证的工地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为0.85。特别是2006年上半年,一些认证机构实现了工地在认证后6个月内“零死亡”的目标。
       通过推行《保证体系》,逐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程序化水平。
      (三)突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截至2006年,共计5610家企业申领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我们严格按照建设部要求,从2005年1月13日开始,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不得承接分包工程。2006年下半年,我们组织的专项检查表明,2005年1月13日后参加投标的建筑施工企业都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我们还注重企业安全条件的动态监管。2006年8月,我们发现823家已领证建筑施工企业其安全条件已不符合要求,随即给予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理,这些企业在暂扣许可证期间,不能参加招投标活动,不得承接分包工程。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逐步提高施工企业自我管理能力。
      (四)大力培育中介机构。近年来我们积极培育发展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中介机构,如安全监理、建筑机械检测机构、建筑安全知识教育培训机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评价机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认证机构、工程保险灾害预防机构和建设安全协会等,努力构建社会化服务和监控体系。特别是推行了安全监理制度,充实了安全管理力量,丰富了建筑行业内部相互促进和约束机制。1995年,我市在市政工程领域率先试行安全监理制度。2002年,我们又在闵行、虹口区试行安全监理制度。闵行区实行安全监理之后,安全事故高发的势头较快地得到了控制。2003年,我们在全市范围推广安全监理制度,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在监理质量的同时,要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将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为监控重点,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向安监站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这样既补充了现场监督力量,又使得安监站可以根据现场监理定期安全报告,有的放矢地对问题严重的工地进行集中执法整治,提高了监管效能。
      通过培育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中介机构,建立建筑业内部制约、制衡机制,逐步提高我市建筑业自律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同行,近年来,上海在重点整治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进行了尝试,取得了初步效果。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上海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当前,我市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一批难度高、工期紧、风险大的工程将要开工建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我们将继续寻找差距,在建设部的领导下,学习兄弟省市先进经验,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降低事故,努力为上海城市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中国建筑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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