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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半年大连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07-07-25 09:15:03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
      按照辽宁省建设厅《辽宁省建筑行业200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集中开展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理工作方案》要求,我站今年以来加大了建筑行业安全管理的工作力度,先后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趋于平稳,上半年未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现从三方面将我市上半年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第一方面: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今年上半年,共下发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文件33个,在全市推广、实施了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竣工安全评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特种作业人员上岗登记备案注册等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规范有序的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制,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轨道,使建筑安全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为保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准确地进行调查处理,市建委会同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制定了《大连市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认定若干规定》(大建委发[2007]8号),对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等单位的安全事故责任进行了明确划分,为工程建设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提供了有力依据。
      为便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的《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7号)的具体实施操作,我们还组织专业人员制定了《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和《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目前正在报批。
二、召开了三次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和一次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为贯彻落实4月16日召开的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4月20日召开了2007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会上,总结了2006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部署了2007年安全管理重点工作和春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市建委与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抢险救援协议单位签订了《大连市建筑行业2007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和《2007年建设系统应急抢险救援协议》。
      6月15日,召开了全市集中开展建筑行业安全治理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下一步全市集中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宣布了市建委《关于加强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综合治理第一阶段督查我市受检建筑工地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大建安发[2007]115号),要求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省厅督查组检查项目的跟踪管理,所有督查组下达停工整改令的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全部停工立即进行整改。会上,结合省建设厅督查情况和我市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市建委出重拳、下猛药,宣布了给予1家建设单位和2家监理单位记录不良行为1次,全市通报批评;99家建筑施工企业责令停业整改,并取消招投标资格;6名项目经理和1名项目总监暂停项目执业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20名项目经理和16名项目总监记录不良行为1次,安全考核扣分的处理决定。
      7月3日,召开了全市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再部署暨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会。会上,通报了本溪市桓仁东方饲料有限公司饲料加工机组设备平台坍塌事故,对全市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和再动员,宣布了《大连市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在5月份开展的建筑施工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进行以遏制群死群伤恶性事故发生为重点的施工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此外,还于2月28日召开了2007年第一次全市建设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三、开展了建筑行业相关企业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按照《辽宁省建筑行业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大连市建委《关于开展2006年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大建安发〔2006〕262号)要求,我站于2007年1月—5月对全市1193家建筑施工企业、61家监理企业进行了年度安全生产考核,下发了《关于给予2007年首批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建筑施工企业停业整改处理的通报》(大建安发〔2007〕117号)和《关于2006年度全市监理企业安全监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大建安发[2007]52号),给予安全生产条件考核不合格的94家建筑施工企业和6家监理企业停业整顿的处理,并暂停其招投标资格。
四、实施了安措费专项管理,保障施工安全投入
      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有关规定,制定了《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为加强业务监管、保障安全资金有效投入,设立了大连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用账户,规定了建设单位在开工前一次性将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存入到银行指定帐户,实行集中管理。
通过采取集中监管、分期支付、定期考核的管理方式,保证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用落到实处,施工现场环境面貌和安全生产作业条件得到全面改善,保障了建筑工程生产安全。
五、实施了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和竣工安全评价管理措施
      为加强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管理,提高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要求,市建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备案和竣工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建安发[2007]35号),要求建设单位在建筑工程开工前,应当将保障工程建设生产安全的管理组织体系、安全生产达标目标、工程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以及改善施工生产生活环境质量、提高作业安全条件等17项施工安全准备资料,报送到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审查符合开工安全条件的工程方可开工建设。对于符合开工安全条件的工程,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填写《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情况通知单》,抄送到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六、完善了建筑安全信息化管理网络建设,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办公。
      从2007年开始,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推广使用了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建筑安全管理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工程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安全监督备案、招投标安全资格审查、起重机械设备备案拆装、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报告、竣工安全生产评价等进行网上申报,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及时、便捷的服务,进一步提高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实行了全市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网上公示查询制度,公开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活动开展情况,便利各级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提高跟踪监督管理实效,有效发挥动态监督优势作用,确保工程安全生产全过程得到严密监控。建立了短信群发系统,及时向建设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及建筑工地项目经理发送安全预警信息,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建立了失信惩戒机制,对日常监督检查给予的不良行为记录、重大伤亡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企业和个人的安全违规行为等定期在网上公示。通过严格招投标安全资格审查管理,进一步约束出现不良行为记录的人员和企业的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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