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200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筑安全生产行政管理部门、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建设部、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努力提高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素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据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全省建筑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24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房屋建筑施工面积达到4735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2%。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在建筑施工面积继续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基本保持平稳,全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共发生事故38起、死亡42人,死亡人数比上年同期减少3人,下降6.7%。发生三级重大事故1起,比上年同期减少2起。总体上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基本平稳,死亡人数有所下降,特别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一、统一部署,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省建设厅于4月3日召开了安委会全体人员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去年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全年的建筑安全生产作了全面部署,并与责任处室签订了责任书。会上省建设厅周游厅长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确定2007年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是:杜绝特大事故,控制三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在2006年的基础上,事故死亡人数再下降3%,建筑业百亿元产值死亡人数继续控制在4以下,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建管局高学斌局长在会上就全省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进行了统一部署。
二、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
认真对照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广泛调研,深入研究,起草了《江苏省建筑施工高大模板工程管理规定》、《江苏省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江苏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和恢复管理办法》、《江苏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规则》、《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等规章制度,现正组织修改,待厅常务会议审批通过后,全省发布实施。
三、依法行政,认真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和“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继续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受理、审核及发证工作。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向安全生产条件符合要求的1041家建筑施工企业及时发放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通过安全生产考核的16733名有关人员发放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建筑市场从事建筑施工活动。三是加大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单位和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省建管局对发生死亡事故的35家建筑施工企业,发出了处罚通知,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我省发生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都按规定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四、分析形势,定期召开全省委度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
分别在南京、泰州召开全省季度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和联络员工作会议。省建设厅、省建管局的有关领导同志和各省辖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安全处(科)长、安监站站长参加了会议。会议及时总结、分析、研究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问题,对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并提出下阶段的工作重点。各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也相应召开同类型的专题会议,针对各地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工作,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五、抓住重点,强化施工现场本质安全,实行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一)明确目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防止重大事故发生。
按照建设部和江苏省安委会的安排,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省建管局成立了由高学斌局长担任组长的全省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江苏省建筑工程管理局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方案》,将高处坠落和坍塌等事故多发的类型,以及大跨度及超高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支护、桥涵隧道及管沟深槽开挖、整体提升脚手架、塔吊装拆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的专项工程作为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二)推进科技进步,实行落后的安全技术、设施和产品限制淘汰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科技进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科学管理水平,省建管局下发了《关于征集淘汰落后的安全技术、设施和产品提案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39号),对不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行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要求;不能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以人为本”的原则,为施工人员创建安全舒适的作业、生活环境和条件;存在着威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和建筑施工安全设施产品予以淘汰,禁止使用。
(三)抓住重点,加强起重机械设备管理。
5月31日,省建管局在常州市召开了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对近年来全省建筑起重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工作情况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常州安监站、南京市建工局质安处、扬州安监站、南通市建设局质安处、南京建工建筑机械检测所等五个单位分别介绍了他们在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管理、设备登记和搞好质量安装验收等方面的经验及做法。同时对当前起重设备安全生产形势以及设备租赁市场的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就继续做好今后的设备安装质量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意见。会议的召开,对推动和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一个很好的促进。
(四)实行长效管理,稳步推进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省建管局将文明工地创建与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结合起来。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申报省级文明工地的673项,省建管局已于6月组织专家,对照新的考核标准完成了现场考核工作。通过创建文明工地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活动的深入开展,不仅提高了建筑施工现场的防护水平,实现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长效管理,而且大大提高了工人的作业、生活条件。
(五)加大检查,进一步保障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省建管局分别在2007年1月、4月,两次组织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切实落实到位。省建管局有关领导同志亲自带队参加,除对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对各地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各市建设(筑)行政主管部门也相应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对在检查中所发现的隐患,要求限期整改,并跟踪落实。
(六)开展培训,全面提高全行业职工业务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
为加强对我省建筑业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工思想和业务素质,按照建设部《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要求,省建管局联合省建设厅、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和共青团江苏省委下发了《关于在我省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实施意见》(苏建管综[2007]18号)。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设立范围、组织形式、学习的主要内容及相关保障措施进行了明确部署。并要求设区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县(市)城区的工程项目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都应建立民工业余学校。同时还要求,2007年10月1日以后,申报质量安全标准化(文明)工地、质量评优的建筑工地,必须是已经建立了民工业余学校的工地。目前,这项工作已在全省全面展开。通过在建筑工地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为民工提供了学习教育培训的平台,切实解决了民工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了民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
六、广泛宣传,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紧紧围绕活动的主题,及时下发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全面部署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综合治理,保障平安”,我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和建筑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精心策划,认真组织落实。积极参加江苏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今年6月10日组织的2007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同时在江苏省“安全生产咨询周”期间,于6月14日会同南京市建委、建工局、房产局、市政公用局、南京市白下区建设局在南京成功举办“建筑施工和房屋安全咨询日”。两个咨询日活动中,共计发放《建筑工人安全须知》宣传册500余份,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知识。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6月18日在中国建设报上开辟专栏,介绍我省加强建筑业安全生产工作、为江苏建筑业做大做强保驾护航的情况。通过宣传,全面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