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07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
今年以来,在建设部的指导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厅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把安全发展摆在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位置,立足安全生产“保底线”,强化监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截止6月25日,共发生建筑施工安全事故15起,死亡16人,
(一)事故分析
1、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事故8起,死亡8人,占事故总数53.3%;物体打击事故4起,死亡4人,占事故总数26.7%;触电和机械伤害事故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13.3%;施工坍塌事故1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6.7%。
2、事故发生地域。市、县级发生事故13起,死亡14人,占事故总数86.7%;村镇、开发区等“四个部位”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占事故总数13.3%。
(二)主要工作
1、坚持目标责任制和形势分析会制度。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制定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责任控制指标,并在2月份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与九个设区市建设局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状,同时制定《2007年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对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目标实行跟踪管理,厦门市政府召开声势浩大的千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福州、泉州等地均强化责任制落实,做到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制。组织召开2006年第四季度和2007年第一季度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其中一季度形势分析会由各设区市建设局分管领导和负责质量安全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总结回顾了2006年度和2007年第一季度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分析了当前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下一阶段对策措施。
2、坚持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是为加强拆除工程管理,出台《福建省拆除工程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明确拆迁人、拆除施工企业和负责拆除工程监管的建设主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受到建设部安办的肯定,向全国建设系统转发。二是与省劳动保障厅密切配合,印发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含施工现场所有作业人员)以不计名的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实行工伤保险公示制度,要求各统筹地区尽快建立农民工工伤救治的绿色通道制度和适合建筑施工企业特点的工伤事故预防机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职业健康卫生、职业技能培训、安全奖励等工伤预防工作。三是在总结省重点工程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考评活动经验的基础上,联合省重点办向全省印发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直接监督的省级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考核评价办法》,要求各地开展重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考评活动,大胆尝试,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全面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确保重点工程质量安全。
3、坚持严肃查处责任事故。一是对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对事故负有责任的39家施工企业和22家监理单位,以及39位项目经理和23位项目总监予以通报批评,并分别记入企业和个人不良信用档案。二是不定期通报重大安全事故情况。1月25日,对1月份以来福州、泉州、龙岩、南平、厦门市等地安全事故情况进行全省通报;2月14日,和省安监局联合对厦门市福隆体育公园运动馆工程坍塌事故进行全省通报;5月10日,对长乐市连续发生的多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进行全省通报。特别是对长乐事故情况的通报引起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李川和苏增添副省长都做了重要批示。三是约谈安全事故多发地区领导,进一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1月18日,针对2007年1月份我省建筑工程接连发生脚手架、模板坍塌及房屋拆除等安全事故,社会影响大的情况,约谈了福州、泉州、武夷山市建设局、房管局领导;1月30日,根据2006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约谈了厦门、宁德、南平等地建设局领导;6月5日,针对一段时期以来长乐市部分在建工程项目“非法占地、违法建设、私招滥雇、野蛮施工”,连续发生多起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约谈长乐市政府领导,提出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五点要求。对此黄小晶省长和苏增添副省长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应当建立这样的机制”。四是对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的21家施工企业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对一年内发生两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福州建工(集团)总公司、宁德六建、福州平安脚手架搭设有限公司做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60日或90日的处理;对一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四级重大安全事故且施工资质人员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光泽县荣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予以撤销施工资质处理。
4、坚持加强重大节日、汛期等敏感时期应急管理,及时启动预警机制。一是部署开展“两节”和五一黄金周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督查,省厅共检查43个在建工程项目,发出整改通知书16份,停工整改通知书8份,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在我省雨季相对集中期,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印发《关于做好当前防御暴雨洪水及地质灾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汛期建设系统的质量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5、坚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是印发《200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组织领导、整治措施、工作进度安排和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和对施工企业的指导。二是继续加大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力度。我厅2006年7月印发《关于深化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淘汰限制使用竹脚手架、井字架、人工挖孔桩等落后施工设备和工艺的实施意见》后,各地认真贯彻实施,专项整治初见成效,各地未上报发生人工挖孔桩工程事故,钢管脚手架和塔机等施工设备和工艺逐步在建筑工地上开始使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三是为摸清全省既有玻璃幕墙的总量、使用时间、质量安全等情况,加强幕墙安全使用管理,发出《关于开展全省既有玻璃幕墙普查工作的通知》,部署对现有投入使用的既有玻璃幕墙(含隐框窗)进行全面普查。通知印发后,社会反映强烈,福建日报头版头条、新华通讯社、海峡都市报等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
6、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一是围绕“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部署开展第六届“安全生产月”活动。二是新编《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现场图片选编》、《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四级以上事故案例汇编(2006年)》、《安全监督手册(2006年)》等一批浅显易懂、一线工人乐于接受的宣传材料,免费向基层赠送约1.5万份。三是参与省安办组织的海西安全发展“山区行”活动和省安委会统一组织的咨询日活动,“活动日”现场发放安全知识扑克牌、《建筑工人安全操作知识手册》、《家装质量安全常识》等安全宣传材料,宣传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等知识,受到欢迎。四是厅分管领导带队组织专家深入南平、宁德两地进行安全宣传,召开企业座谈会,听取基层对安全管理的建议和意见,直接到施工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安全用品,慰问一线工人。五是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赴长沙考察学习省外安全管理先进经验,以提升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