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施工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省政府安委会和省建设厅关于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认真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狠抓各项建筑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形势保持总体基本稳定。
一、上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一是对2006年度全省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组织进行了考核,全省有11个市被省建设厅授予“2006年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称号。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度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标准的通知》。三是在全省建设工作大会上,请厅领导与各市建委主要领导签订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明确了各市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目标,各市都将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
2、继续严格实施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一是市场准入与建筑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挂钩,对上半年发生死亡事故的10家我省施工企业,依法暂扣了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限期整改。并适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复查,合格后方返还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4家外省市的建筑施工企业一律通报给其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徽省寿县古城建筑装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瞒报事故被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另一家企业对给予其扣证的行政处罚有异议,正在向我厅申述。二是建设工程项目与施工许可挂钩,凡是没有保证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的或安全措施未经审查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三是从业资格与“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挂钩,企业、项目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未持证的,在各级安全检查中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及时改正,否则不得上岗。
3、积极开展建筑安全生产巡查和督查。根据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安排,厅安全办于3月29日至30日组织三个组对阜阳、淮北、池州等三市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巡查,本次巡查采取异地抽查的方式。省厅委托合肥市安全站、蚌埠市安全站、芜湖市安全站站长分别带队组成4人安全巡查组对阜阳市、淮北市、池州市一季度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巡查并就巡查情况进行全省通报。6月28日,李建副厅长带领省建设厅建筑安全督查组到滁州市督查“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通过巡查和督查,可以看出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高度重视,普遍加大了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实施了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督促施工现场整改和责令企业全面整改相结合,同时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和市场准入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建筑施工企业普遍比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现场总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护水平有了一定的进步和提高。但企业间安全生产工作发展不平衡,差距较大,有的施工现场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有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做得较差;有的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现场监理人员未认真落实安全监理责任等。
4、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的部署,及时下文部署,适时进行检查。严格节日期间值班带班制度,以及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
5、积极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厅安全办在合肥、芜湖市分别组织召开了有十七个市建委、建管处、安全站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企业负责同志、项目经理共700多人参加的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现场会,李建副厅长分别到会指导工作。这两次现场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施工企业踊跃参加,参会人数超过会议规定参会人数一倍多,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安全月期间厅安全办还组织编印了针对性强的防坍塌宣传小册子,并在6月10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月”活动现场进行散发。
6、继续深入开展以预防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确了指导思想: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技术规范和标准;以治理施工现场各类防护设施、深基坑、模板工程、塔吊等重大危险源和“三违”行为为重点;以减少事故总数,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和好转。具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是:通过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特别是落实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集中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防护水平;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将建筑施工高处坠落事故有效控制在50%以内(2006年高坠事故率52、6%),杜绝各类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在2006年的基础上再下降5%以上的工作目标。 同时对专项的范围、内容和依据,以及实施步骤提出了具体要求。
7、认真贯彻落实建筑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大力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创建工作。按照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以来各市普遍开展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达标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JGJ/T77—200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进行评比打分,创建了一大批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施工小区,创建了29个省级安全文明施工小区和1个省级安全文明工地,起到了典型引路的作用。
8、及时受理审查各市上报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变更和三类人员考核发证,严格条件,严格程序,严格时间要求。上半年共办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107个;“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76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