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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07-09-11 09:03:24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
建设部: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建设部的指导下,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建设厅工作部署,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突出重点,夯实基础,逐步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现将2007年上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0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07年上半年我省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两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省棚户区改造这一中心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紧紧依靠各方面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止到5月31日全省共完成拆迁601.7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85631户,占年计划的60.78%;1-5月全省棚户区改造在建项目2016个,开工面积1094.23万平方米,其中市本级开工952.37万平方米,启动廉租房项目15.93万平方米,是去年同比212.01万平方米的4.5倍。由于我们采取了各项积极措施,上半年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形势基本稳定。据初步统计,上半年全省共发生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事故7起、死亡8人,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00%和75%。其中,起重伤害3起占57%,机械伤害2起占28%,坍塌1起占15%,遏制了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基础管理工作有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的局面正在逐步扭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各级建设安全生产机构和监管工作有所加强
    针对我省各地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不健全,每到施工旺季安全监管缺位或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的实际情况,今年5月,我厅给全省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各级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建设的函》(吉建函[2007]101号),建议各级人民政府从关爱生命,关注民生的角度,认真研究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配备足够的人员,全力做好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文件发出之后,集安市、安图县先后成立了专门的安全机构,通化市、白山市也在积极筹备当中。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解决各级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形成全省范围内各地监管互补、齐抓共管的局面,我厅建立了建设安全生产督查制度。规定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我省的中、省直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人员及各级建设安全生产联络员,有权对全省建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有权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权下达执法建议书、有权建议收回、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今年上半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督查员对1400多个施工现场进行了检查,共检查3526次,查出隐患12530处,发整改通知1866份,有效地遏制了建设系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创建局长示范工地 。
    今年上半年围绕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逐步向管理标准化迈进。过去我省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无统一的内业管理资料,施工单位内业管理混乱,安全员、资料员、各级检查人员要求标准不一,现场做起来难,检查起来也难。去年年底我们组织省内有关专家,同时参照兄弟省市的做法,编制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内业管理标准(暂行)》,统一了全省施工现场的内业资料管理。并将内业资料填写作为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基础工作,要求安全员真实客观地记录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同时,还编制了包括架子工、电工、混凝土工等33个工种的操作规程,供现场工人学习和遵守。二是今年工作重点放在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备上。过去我省很多工地不能按规定标准配备各类人员,如安全员不能完全专职,有的兼材料员、有的兼资料员;有的安全员有名无实,不到工地;有的安全员1人挂2处工地;还有的1万平方米以上工地未配备安全员和配备安全员不足等等;特种作业人员中有的持安监部门、有的持质监部门发放的操作证,还有的持过期证件;信号指挥、司索等工种严重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都进行了严格要求和重点整治,要求安全员及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标准足额配备,否则予以停工整改;三是要求监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理责任。五月份我厅对监理人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围绕监理安全的“四项具体任务、五个审核审查、六个检查督促、两个报告”,要求现场监理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不得走过场。同时我厅还制作了监理工程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随时掌握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及考核情况。四是按照建设部今年评选第一届“ 1125 ”工程示范企业、项目和个人的精神,我厅决定全省县以上建设主管部门“一把手”都按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抓一个“示范工地”(简称“局长示范工地”)。目前已确定了50个“局长示范工地”,并在工地在门口挂上了有局长名字的示范工地牌匾,以便群众监督。年末全省将评选出“局长样板工地”、“局长优秀工地”、“局长达标工地”,以激励广大安全生产管理者做好本职工作,促进我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实行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准用证制度
    针对我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低、基础差、安全防护薄弱、高处坠落事故频发的实际,依据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建[1998]164号)和建设部强制性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中的有关规定,今年上半年我厅下发了《全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准用证制度方案》,规定凡是进入我省施工现场的密目式安全立网、安全带、安全防护用具等实行准用制度。5月份由省建设安全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部分进入我省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了论证,从中评选出5个厂家11种防护用品在我省范围内推荐使用,并与生产厂家签定了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集中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建设部、国家安监总局、省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指导意见,根据这些文件精神,我厅不仅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还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活动月”实际,开展了“为保安全查隐患活动”,号召施工现场每位员工查找一条安全隐患或提出一条安全建议。同时我们还专门召开了工作会议,认真布置,认真安排,要求各施工现场进行自查,即首先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是否落实;二是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三是查对各部位的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州、县(市)进行普查,省厅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未整改的隐患,按有关规定严厉处罚。
    开展了专项整治大检查:六月十八日—三十日我们组织了十个督察组对全省九市州和长白山管委会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开工前的各种手续是否齐全;“三宝四口”的防护及防护用品的质量;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布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编制并按程序审批、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共检查了70个施工现场,其中合格工地49个,不合格工地21个,对不合格的工地给予了限期整改和停工整改的处罚。通过督察、检查使我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
(五)大力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
    认真实施两项行政许可,抓住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一是对“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一方面从报名条件审查、培训质量、出勤情况、考场纪律、阅卷评分等严格把关,另一方面,简化手续、方便办事,把考场设到当地,有的甚至设到企业。上半年共考核20场,其中18场在各地考核。考核合格3760人。二是对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严格按照十三项条件进行审查,不达到标准的决不放过。同时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实施暂扣处罚。今年上半年我厅对202户施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条件评估,目前80%的评估已完成,为下一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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