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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设厅2007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07-09-11 09:03:24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主要围绕“三个有所突破”、“五个必须达标”开展工作。三个有所突破:即安全生产层级监督管理制度方面有所突破;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方面有所突破;文明施工现场管理方面有所突破。五个必须达标:即施工现场各类人员配备必须达标;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必须达标;密目式安全立网防护必须达标;施工现场安全内业资料管理必须达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达标。
(一)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
    各级建设部门要抓紧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从资质审查、招投标、施工许可、现场监管等多个环节,从规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等多个主体,从发展成建制劳务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等多个方面,综合监管、全面把关、共担职责。针对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实行分片包干、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和跟踪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的层级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地级对县级的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督察员的作用,从体制、机制上认真探索安全监管工作方式,加大事故处罚力度,促进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二)抓好县级、工业园区、各类开发区的安全监管工作
    从去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分析,发生在县级、工业园区、各类开发区等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2%。这类地区,往往以经济建设软环境、招商引资项目、政府工程等为借口,拒绝安全监管。应当说安全工作没有软环境。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监管薄弱的县级、工业园区、各类开发区、政府工程、外资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等加强安全监管,要对工程安全备案情况进行清理,强化管理职能,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未按程序办理安全备案手续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已开工的工程,必须补办手续。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地,一律停工整改,并对责任人依法严肃处理。
 (三)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通过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完善落实建设工程各方主体的安全责任,特别是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促进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适当时机召开全省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现场会。抓好“局长示范工地”和各企业申报的“样板工地 ”检查验收工作,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全面推动我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中国建筑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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