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半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 开展多项专项整治,集中消除安全隐患
1、大力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根据建设部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今年继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4月份,省建管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布置为期7个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共分宣传发动、检查实施整改、总结提高三个阶段,整治重点为预防高处坠落、预防坍塌事故、预防大型机械事故三大类。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围绕整治目标,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从各地反映的情况来看,上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较为明显,通过整治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据了解,专项整治期间,各地都开展了大规模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处理。杭州市检查工程项目2176项/次,发出限期整改单1455份,停工或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137份,并按规定程序实施企业主体扣分130分,项目经理扣分485分,项目总监扣分321分;实施行政处罚4起,累计罚款101万元,对11家总承包企业和7家监理企业暂停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宁波上半年累计抽查工地1205个,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376份,限期整改通知书829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7810条。宁波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上半年提起涉及安全问题的处罚建议超过80起,实际处罚65件,市建委本级提出行政处罚23起,罚款金额36万元。金华市共检查工地236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89份,其中停工整改通知书15份,提出整改意见1253条,处理责任单位9家,其中罚款8家,处理责任人5人。舟山市在专项行动中,共检查建设工程项目10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4份,绍兴市建设局和建筑业管理局在专项行动中多次组织检查活动,共发现问题和隐患480多个,随即进行了督促整改,对存在不良行为的8家单位和8个个人进行了扣分处理。分析今年上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一是重点明,二是方案实,三是力度大,四是效果好。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建设电[2007]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7]68号)精神,省建管局立即发文开展全省建筑行业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各地立即行动,结合专项整治要求,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对所有在建施工、监理项目在企业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全面抽查。6月下旬,省安委会召开浙江省省级有关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检查落实会之后,省建设厅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我省建筑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明确了工目标,细化了工作重点,排出了工作步骤。目前,各地正在抓紧落实,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3、认真开展全省施工现场安全帽使用情况的检查。今年4月,杭州一工地发生了钢筋穿透安全帽致人死亡的事故,引起了国务院、省政府领导的高度关注。省建设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了《关于立即在全省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安全帽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帽采购和使用管理专项检查。检查工作做到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和整改相结合,整改与巩固成果相结合,通过对安全帽的采购和使用管理中八个方面的检查,坚决杜绝劣质安全帽流入工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根据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建办质函[2007]299号)要求,我厅及时转发了文件,并明确要求各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6月底前开展一次全面的自查;对全省目前在役各类幕墙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十年以上的在役幕墙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测;同时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近年来国家工程质量、建筑节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自查。目前各地正根据建设部和省建设厅的要求认真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建筑节能方面的自查、督查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今年以来,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继续将安全监管体系的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努力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形成安全生产严密的监管网络体系和责任落实机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大多数单位在建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阶段不同工作重点和上级有关中心工作的部署,建立了各种专门的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和各类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问题,部署工作,落实责任,提出措施,从而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中分层级、分专项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建设厅每季度都召开厅安委会成员会议,并每次在全省性工作会议上和厅务会议上强调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省建管局在每季度的全省建筑业分管局长会议上研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责任体系不断完善。3月21日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厅分别与11个市地的14个主管部门签订了《200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将省政府下达给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目标中的各项指标和管理责任进行了细化,分别落实到各市主管部门,提出了明确的考核标准和具体要求,严格实施量化考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落实,直到企业乃至每一个岗位。从而形成了一个全覆盖的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三是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抓安全生产,一要落实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二要明确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不可替代。今年以来,通过对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通过有关文件以及专项整治和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突出强调了明确两个主体的责任。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切实发挥安全生产监管主体作用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权力边界,不越俎代庖,而是督促企业真正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作用,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做到抓安全生产两条腿走路。
四是监管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继续强化督查制度,对安全生产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治专项行动、安全隐患集中排查等工作,省厅都派出工作组进行督查,并在督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全面推行重大事故约谈制度,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地区,由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找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谈话,发生事故当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对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进行约谈。如杭州市针对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单位,由委领导及时召集有关负责人约谈,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意识。宁波市则对列入重点监管的企业在承接工程项目办理安监手续时,进行项目负责人约谈。继续完善层级监管制度,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各级对本级负责的制度,有效地落实了工作责任,同时通过联席会议、各级质量、安全联络员制度,有效地实行各级联动,大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实施差异化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和企业在安全生产上的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对安全隐患严重、安全生产不到位的项目和企业进行重点跟踪检查,确保监管工作突出重点、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水平得到提高
一是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继续深化。自从建设部发出《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来,我省广大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正在逐渐引向深入。主要通过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建设,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完善工地基础性防护设施,为安全生产提供了物质保障。
二是民工学校的建设不断完善。自从去年6月我厅在杭州市召开“全省建设工地民工学校推广及经验交流现场会”以后,民工学校的举办在全省建筑业领域得到全面推广。通过大力开展创建民工学校活动,目前,全省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大多数符合规定的施工现场建立了民工学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已有2336项在建工程建立了民工学校,有114家施工企业建立了民工学校总校,有约47万名民工在各民工学校接受了教育培训。在民工学校,广大民工得到了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的培训,安全意识大大增强,安全生产操作技能有效提高,为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全员培训工作得到进一步落实。结合建设系统实际,各地、各单位都进一步加大了全员培训力度,努力促进全行业、全体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有效提升。今年上半年,各地培训各类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现场一般操作人员共38.25万人次,去年以来已累计培训各类人员88.37万人次,为到今年下半年全面完成培训120万人次打下了较好的基础.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推进行业文化建设
今年6月,在200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地都能够突出“综合治理,保障平安”的主题,把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广泛利用各类媒体,或以张贴宣传画报、黑板报、悬挂横幅,或通过民工学校教育等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使安全生产的理念深入工地,深入人心。“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6月27日,我厅组织了浙江省建筑行业全国安全生产月文艺汇演,汇演节目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激发了安全意识,传播了安全文化。6月1日,杭州市建委举行了“百场电影”、“百堂讲座”进工地活动启动仪式,市建委一位领导还为民工兄弟作了第一堂安全知识讲座;6月24日,杭州市建委在吴山广场举办了“杭州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文艺晚会”,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宁波市建设系统除统筹规划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外,开展了以“综合治理,保障平安”为主题的安全知识竞赛,组织了全市安监执法人进行现场观摩交底,有效地提高了全市建筑行业广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绍兴市建管局以全新的视角审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现状,引导全行业改变思想认识,提出了把人的不安全行为作为重大危险源来控制,有针对性地组织了一系列事故案例分析、观看安全生产文艺演出、在民工学校举办知识讲座等方式,努力改善了广大民工的整体素质。金华市开展了“关爱民工,和谐创业”感恩城市管理者系列活动。通过《走进新世纪建设工地》文艺慰问演出,送安全文化知识上工地,送电影上工地,为民工兄弟送清凉等系列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爱民工、和谐创业的良好局面。
(五)严格依法行政,严肃事故处理
一是严格实施两项许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两项许可工作,我们做到严格依法许可,认真把关,坚决阻止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通过两项许可。同时,积极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在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使得行政许可工作得到顺利推进。今年上半年,共受理两批302家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其中核准267家,35家不符合;上半年共受理两批共10632人次;其中经审查核准的有6603人次。到目前,全省共有5592家建筑施工企业获得了《安全生产许可证》;127258人次获得了“三类人员”证书。
二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投标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都能认真实施检查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关,绝大多数地方都在招投标和施工许可管理中,对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认真审查,有效地遏制了无证企业和无证人员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发生事故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基本能够坚决依法查处。坚决吊销或暂扣其证书。
三是严格进行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和事故处理。上半年,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安全生产动态管理,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截至6月底,仅建设厅就暂扣了43家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吊销1家企业的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三级事故的1家施工企业和1家监理企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各30万元;对一家发生事故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劳务企业罚款人民币15万元;另外,还吊销了62人、暂扣了25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对3个项目还并处罚款2-10万元、吊销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的行政处罚。各地也加大了处罚力度,据部分地市统计,上半年,各地实施行政处罚69起,罚款137万元,对有不良行为的8家单位和44名个人进行了扣分处理;同时,各地还在检查中发出了一大批停工整改通知书,有效地促使企业加强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六)完善应急机制,加强预警和应急救援工作
一是在“春节”、“五一”和“十一”三个黄金周及全国两会期间,建设厅健全各项应急管理制度,及时发通知加强安全预警和预防工作,要求各地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整改或消除安全隐患。同时,严格节假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掌握安全工作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并要求完善和落实节假日期间的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二是根据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求,上半年修订和完善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编制了《浙江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该《操作手册》内容详实,实用性强,涵盖了上至建设部、省政府应急工作联络信息,下至全省各市、县(市、区)建设系统行业部门的应急工作联络信息,应急工作专家成员联络信息,以及各设区市、县(市、区)建设系统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救援的物资、器材储备分布情况等应急救援信息情况。各地也相继修编和完善了各市、县(市、区)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推动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救援物资、器材的储备,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三是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杭州市组织了应对城市燃气泄露引发的安全事故演练,丽水市组织了建设系统应对防汛抗台引起重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演练,绍兴县建设局以县政府名义组织了发生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演练,编制了演练剧本,准备了演练场地,动员当地施工企业出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器材作为应急救援力量,进行应急处置逼真演练。其他地区和施工企业也积极通过演练,完善应急方案,锻炼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在突发事件中处变不惊,团结协作,迅速有效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七)加强农房建设服务与管理,提高农房防灾能力
一是加强农房建设管理的建章立制工作。省建设厅组织起草并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7]18号),提出了加强农村住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防灾、监管等方面的具体实施意见;调研起草省政府规章《浙江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草案),已在征求意见进程中。
二是开展了沿海地区农房防灾能力普查。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沿海地区农村住房防灾能力普查工作的通知》,省建设厅联合有关部门对沿海4个地区的沿海各市县95个易受台风灾害影响的重点乡镇开展了农房防灾能力普查,普查涉及3000多个村庄、100多万户农房。通过普查,摸清了农房质量安全状况,发放了《农村住房质量情况和防灾建议卡》,明确了防灾应急重点,编制了防灾应急预案。
三是加强了灾后倒房重建技术指导。泰顺、文成珊溪水库地震发生及8号超强台风“桑美”袭击我省以后,省建设厅组织制订了《泰顺、文成震区房屋震害排查技术指导意见》、《泰顺、文成震区受损房屋修复、加固技术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贯彻<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的通知》、《浙江省村镇新建房屋抗震技术导则》、《浙江省村镇新建房屋抗灾技术导则》、《苍南村镇民房灾后重建技术指导意见》、《关于切实做好灾后倒房重建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灾后倒房重建的规划、设计、选材、施工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开展了“规划、设计、施工” 技术下乡活动,组织全省规划、建筑设计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和农房建筑设计,甲、乙、丙规划设计单位每年编制村庄规划数量分别不得少于30、20、10个。同时省建设厅组织编写《浙江省农村住宅建设施工基本知识读本》和《浙江省新农村村庄建设基础知识读本》、《浙江省村镇民房建房抗灾常识挂图》,免费发放到全省350000个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