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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07-09-04 08:47:34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
二、存在的问题
    全省建筑行业系统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今年上半年在安全生产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仍然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一些基础性的工作仍然需要进一步夯实,一些体制性的矛盾迫切需要解决,一些工作机制有待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环境有待于改善。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尽管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都会下发大量的规范性文件,但一些企业往往认为安全生产是政府的一种要求,对自身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不到位,没有将安全生产工作内化为企业的一种自觉行动,而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对待。
    二是政府的监管主体作用仍未充分发挥。由于管理体制的原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有些区域如开发区、工业园区等项目的监管无法落实,甚至存在死角;执法刚性不够,对一些建设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违法成本;监管力量不够,使得监管工作无法全覆盖,也难以真正深入。
    三是发展经济和实现安全生产两个目标之间的矛盾未能协调统一。从各地情况来看,发展经济仍是重中之重,发展经济往往要求优化环境,特事特办,给企业松绑,这难免同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之间产生冲突,也使企业放松了对安全生产的自我要求。
三、关于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要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确立的“零增长”目标,拓展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使事故发生率与去年相比有明显下降,努力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的继续好转。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切实加强对建设程序、市场各方行为的监管,在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合同备案、施工活动监管、质量安全监督等各个环节规范程序、严格管理。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加大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具有管理职能主体的监管,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开展监督检查,保证施工现场质量安全。
(二)强化两项许可动态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两项许可制度。要求各地在招投标、施工许可以及日常监督检查中,严格审查各类承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坚决杜绝无证企业、无证人员从事施工活动。二是重点加强对二级市场两项许可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要把对二级市场的监管列入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和施工安全监督机构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管理职责,严格执行规定。三是切实加强对两项许可的动态监管。督促企业自觉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必备条件。四是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加大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的复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建议。在两项许可动态监管中坚持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行政处罚与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相结合,只要发现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无论有否发生事故都必须予以扣证处罚;是否发生事故只是作为判断情节轻重的依据之一。二是安全生产条件复查与事故调查处理相分离,即企业发生事故的,应立即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与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没有必然的联系。
(三)进一步做好全员培训工程,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首先是加强对管理层执法能力的培训,下半年要着重加强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人员执法培训、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和监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着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要通过举办“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及重大施工安全事故案例分析学习班”等培训活动,使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有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都能够得到相关知识的系统教育,从而使全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其次是继续抓好民工学校建设,实施对民工的培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性工作。广大民工安全意识的增强、安全技能的提高,是我们开展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要大力提高民工基本素质,继续抓好民工学校工作,积极探索民工培训的内容和方式,丰富民工学校的内涵,通过对民工的全面培训,有效提高民工的基本素质。再次是要切实完善工程现场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对塔吊、防护门、配电房、配电厢、安全网等设施的完善,为安全生产提供一个良好的物质基础。
(四)着力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建设。依法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和企业生产主体责任。从监管体系的角度来看,进一步健全监管网络,消除监管死角,真正做到监管的全覆盖;同时要切实依法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把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角度来讲,要通过依法行政,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自觉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机制,将安全生产工作由被动应付内化为企业求生存求发展的自觉行动。
进一步落实监理企业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对监理企业资质、监理人员资格实行动态监管。对工作不负责、监理不到位、特别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坚决严肃查处。
(五)继续抓好各类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工作,着力消除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央和省关于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各阶段工作的统一部署,扎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应急管理情况;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等进行全面排查。同时对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坍塌事故、大型机械事故和中毒等四大方面各类安全隐患进行重点检查;对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监管薄弱环节以及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企业和现场,去年以来发生过事故的企业和现场,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的企业和现场,大型建筑工程等重点环节进行地毯式排查,真正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会同省安全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帽等防护用品的专项检查,确保安全防护用品的安全。
(六)广泛开展标准化工作。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一项综合性的基础工作,量大面广,工作要求很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包括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人员行为标准化及施工现场设施设备标准化,与以往创标化工地活动相比,安全质量标准化更加关注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更加关注各个岗位人员的安全行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对照相关评价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办法,有计划、分阶段地实现本地企业和项目的达标目标。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充分认识这项工作对加强企业基础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意义,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企业的自我需要、自我行动,通过开展这项活动,真正推动企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根据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评比,评选出一批先进地区、先进单位和先进工地。
(七)大力促进科技兴安。一是鼓励、选用技术先进、安全度高的新技术、新设备,大力推广防护用具定型化、标准化;二是结合实际公布一批性能不佳的机械设备名录,坚决限制、淘汰一批安全可靠度差的设备;三是积极鼓励开发性能良好、安全适用的新设备、新工艺。引导企业要舍得在科技投入上下功夫,要不断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开发新工艺、添置新设备、引进新人才,以科技进步为支撑,推进安全生产。督促企业自觉实施淘汰制度,对一些老、旧、破设备,不符合安全指标的机械,要坚决淘汰。同时在设备更新方面,要不断引进一些性能可靠、安全性高,既使用方便,又便于操作的新设备。
(八)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建立、完善各项对施工安全生产有利的技术经济政策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积极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费提取、使用、监督管理的办法;进一步完善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制度。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变企业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提高企业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政府监督管理的实效性,以此促进施工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九)做好灾害性天气的安全生产工作。我省已进入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台风、高温和小流域洪灾等突发性事件发生率将会大大增加。为此,首先要做好预防各项灾害性天气的预案,做到有备无患。其次,要做好应急演练,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能力。再次是根据预案计划,及时落实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物资准备,确保在灾害天气发生时,拉得出打得赢,将灾害性天气的损失降到最低,最大限度地保障建设单位、建设工人生命财产的安全,及时有效地恢复城市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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