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以文件、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体提前发布检查信息和公布检查重点,促使受检的行业和企业先行开展安全自查,推动生产单位安全活动的开展,再经过政府组织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对危险源加强控制,消除安全隐患,从而对安全生产工作起到深化、巩固、提高的效果。
2、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指从中央部、委到各地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这类安全检查能结合行业的特点,针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多发性事故专项整治检查以及安全强制性规范的执行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变化等情况的有重点、有目标的安全检查。
行业安全检查的形式、重点、内容等都应有明显的针对性,也应具有调研性,同时也可具有评比性,通过安全检查能及时发现地区、企业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从而及时调整全行业安全生产目标,完善安全技术法规标准,推进全员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改善安全生产外部环境,指导全行业安全生产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企业开展的安全检查要由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受其委托的主管负责人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安全、质量、技术、卫生等有关部门参加。
企业的安全生产检查要紧贴其生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实际,围绕一个时期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针对多发性事故的特点,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为重点,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促使预期安全目标的实现。也可结合季节特点,企业地区分布状况,开展专项检查。总之,要通过实施安全检查,对生产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做到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