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高压线下施工致人死亡 两工程负责人获刑
发布时间:08-06-20 14:26:48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姜堰某机械配件厂扩建厂房,项目负责人冯某将工程承包给盐城人陈某,他们明知厂房上方有高压线,仍让民工刘某施工,致刘被高压电线电击身亡。昨天,姜堰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决冯、陈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去年6月至8月,姜堰市某机械配件厂扩建厂房,厂房上方有10KVA高压电线,供电部门采取了措施,把离地6米高的高压线升高到8米左右,高于厂房约5米,并提醒:上屋施工,必须通知供电人员到场指导安全防范。
 
  负责厂房扩建的冯某和承包工程的陈某,仍让民工刘某上屋施工。去年8月15日下午,刘某在铺设屋面彩钢瓦过程中被高压电线电击身亡。事后,冯某、陈某分别赔偿死者家人13万元和1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陈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发生致人身亡的重大事故。但两被告自愿认罪,主动赔偿受害人家属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中国建筑安全网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客服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