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施工中加载不均衡、不对称,造成受力不均衡。在该桥的施工中,由于没有单独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没有按施工技术规范进行分环分段浇注计算,在实际浇注中,简单采用一下子分别从坪石和乳源方向拱脚开始向拱顶浇到1/4,再从中间浇了12米,又因五分格,砂浆向下滑,不得已又从两边向上浇的方式。加上中途一方混凝土泵坏了,两边浇注速度不均衡,加载不对称,致使整个支架受力不平衡。严重违反《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第10、6、26条规定。
3.施工现场所采取的处理措施是失当的、不正确的。在浇注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模板和钢筋翘起等事故征兆,施工负责人但没有认真分析原因,采取了用人踩、用预制板压、用手动葫芦强行拉等失当的、不正确的措施,更加剧了支架的不稳定性。
4.大桥监理不到位。在没有得到施工支架图纸、计算书和施工组织设计,根本无法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没有下令停止施工。却签认了拱圈模板和钢筋混凝土的施工。19日至20日是拱底板浇灌的关键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