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
| 审批依据: | 1、《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办法》省建设厅(冀建质[1996]13号);2、《河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认证实施办法》省安监总站(冀建安[2002]13号)。 |
| 审批标准: | 1、企业事故频率在国家、省规定控制线以内且未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及机械设备事故;2、企业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安全保证体系。企业管理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经相应培训持证上岗;3、企业有安全计划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有基本保障其有效运行的机制; |
| 审批程序: | 1、企业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2、建企处按规定考核初审后报主管局长。3、市建设局将初审合格材料报省建设厅。 |
| 需提交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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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时间: | 20个工作日 |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