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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06-12-13 17:08:34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服务标准网
    (十一)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与颁发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前, 应当依照本规定向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包括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 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三)第四条规定的相关文件、材料。
     
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第七条   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建筑施工企业的申请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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