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最新推荐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06-12-13 17:10:51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服务标准网
  (四)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应当向建设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部主管业务司局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是指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建筑施工类企业总部(名单见附件一)。

  (五)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下属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及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向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申请材料

  (六)申请人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按照《规定》第六条的要求,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提供下列材料(括号里为材料的具体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样式见附件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及文件,操作规程目录;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证明文件(包括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管理办法或规章制度、年度安全资金投入计划及实施情况);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包括企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安全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明细表);

   6、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名单及证书(复印件);

9 7 3 1 2 3 4 5 6 7 8 9 10 4 8 :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信息
关于我们 | 广告投放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