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
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发
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第六条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
地点、规模,应当与依法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一致。
施工许可证应当放置在施工现场备查。
第七条 施工许可证不得伪造和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