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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浅议
发布时间:07-11-30 10:00:25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中国安全天地网
  行政许可亦称行政审批,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的特征表现在,它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的行政管理活动,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和实施方式以及实施程序依法确定,被许可人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义务和违法责任依法设定。
   《行政许可法》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安全准入行政许可的高度重视,为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宏观经济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3.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监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该项规定中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绝大部分事项都与安全生产有关,属于法律明确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范围;
    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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