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包括审批、审核、批准、认可、同意、登记等不同形式,涉及不同部门、不同行政管理事项。不同种类的行政许可,其性质、功能、适用条件和程序具有很大差别。《行政许可法》根据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适用事项的不同,将行政许可分为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等5类。行政许可的主要方式是对被许可人颁发相关的证照和进行资质、资格认可和实施监督管理。实施行政许可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保证其市场活动合法有序。
安全生产事关国计民生。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政府履行社会事务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依法建立和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制度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准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则是确认其安全资格的“身份证”和“通行证”。不具备安全生产主体资格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导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没有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相关安全生产立法滞后。由于生产经营主体进入市场的法定安全生产条件不明确、不严格,缺乏必要的安全“门槛”,以致大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畅行无阻”,无序生产经营,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因此,要把住安全准入关,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实行关口前移,抓源头治理,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设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