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实施建筑企业安全许可制度
发布时间:06-12-25 09:39:06阅读次数: 编辑: adminjzaq 来源:
规范建筑市场,强化安全生产,山西省建设厅根据国家文件有关精神,对建筑施工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进入建筑市场参加招标投标、承揽工程,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
针对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山西省建设厅根据该省实际情况,对各市建设局(建委)、各有关部门、省建总公司发出通知。通知要求,山西省严格实施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建筑施工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不能进入建筑市场参加招标投标、承揽工程,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承建的施工项目责令停工,待企业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恢复施工。擅自施工的,要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才能担任相关职务,实行持证上岗。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企业要尽快申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实行动态管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规范企业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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