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建立施工组织安全、现场安全、土石方工程安全、起重吊装安全、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管理、拆除工程安全等程序
2、范围:适用于公司建筑、安装安全管理
3、责任者:安全部、工程部、建筑、安装施工单位
4、程序:
4.1施工组织安全规定:
4.1.1. 新建、改建、扩建,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方案,报请主管付总批准。
4.1.2. 施工组织设计应分部、分项制定工程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安全施工部分,批准后方可安排施工。
4.1.3. 工程施工部门,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在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交底。
4.1.4. 凡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职员和工人,必须熟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本制度,本工种,本岗位安全规程,否则不能参加施工指挥和施工作业。
4.1.5. 凡施工中有关焊接,高处作业,电气设备安全检修等,均按安全检修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2.1. 参加施工人员和进入现场的一切人员,必须按安全规定准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4.2.2. 施工现场在开工前,应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平面布置,安排施工作业棚,临时休息室,仓库,搅拌机,以及施工机械,材料堆放的位置。
4.2.3. 施工现场内危险地段的坑、井、沟、陡坡、电气设备、线路等必须设置“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标志,夜间设红灯信号。
4.2.4. 施工现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照明,电气线路架设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