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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08-06-30 08:53:24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行车工
      1.行车工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并持有操作证方能  独立操作。
      2.开车前应检查各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控制器、制动  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 行车工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在得到指挥信号  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启动时应先鸣铃。
      4.行车工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上运行,必须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 检修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6.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7.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0”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构,不准离开驾驶室。
      8.浇注前,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下降速度要缓慢,防止钢(铁),水震动飞溅灼伤。
      9.运行时发生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露天行车遇有暴风、雷雨或六圾以上大风时应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车轮前后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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