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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验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发布时间:08-07-11 09:03:34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7.暑燃物,尤其是暑挥发的易燃物,应存放在密闭的溶器内,不许用无盖的开口容器贮存。
    8.易着火的物质有:醇类、醚类、丙酮、苯、甲苯、酚、汽油、二氧化碳,磷、过氧化钠、钾,钠、镁、碳化钙等。
    9.做蒸馏提纯或蒸馏实验必须用明火加热时,则每次蒸馏物的数量不得超过l00ml,附近不许存放易燃物质,同时应有防火措施。
    10. 应经常检查防火设备,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
    使用易爆品安全规则
    1.预防由于内外压力差引起爆炸的措施。
    ①仔细检查供真空操作用的全部仪器有无裂纹,不许使用有裂纹的仪器。
    ②使用前应检查容器真空度是否够高,检查时应将容器用布包好。
    2.使用氧气时应遵守:
    ①不能使氧气瓶受碰撞或冲击。不许用人背或在地下滚动办法运气瓶。立着使用应有固定措施,开气时气咀不能对着人。
    ②氧气瓶不能放在电炉、暖气附近,不能放在日光照射的地方,氧气瓶旁禁止明火。
    ③氧气瓶必须有减压阀门才能使用。
    ④氧气瓶、氧气表以及导管,禁止与油类物质接触。
    3.有爆炸危险的药品(过氧化钠、过氧化氢、浓高氧酸等),在实验室内只许放一小部分,并应保存在干燥阴凉的地方。
    4.禁止浓硫酸和结晶状的高锰酸钾接触。
    5.禁止氯酸钾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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