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监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笔者就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内容、方法、措施和程序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本文旨在对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的实施,起到指导与借鉴的作用,愿与广大同仁交流与商榷。
一、安全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阅读勘察、设计文件,当发现有不满足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其它相关规定,或存在较大施工安全风险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出。
2)审查总包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核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其具体内容应包括:(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4)安全生产检查;(5)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6)意外伤害保险;(7)事故处理;(8)安全记录。
4)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前,对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和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确定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5)审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