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与一般厂矿企业的火灾危险性有所不同,共同之处却是都能给人民带来生命财产安全危害,造成经济损失。“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这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它同样适用于建筑工地。因此,对于建筑工地而言,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消防措施,切不可疏忽和掉以轻心。结合施工现场的特殊性、复杂性,我认为施工现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好火灾预防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一、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编制行之有效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建筑工地现场作业的纲领性、指导性文件,消防安全作为其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要求。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暂设工程(临时建筑)搭建位置;用火用电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地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等都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结合工地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仓库处);易燃废品集中点和生活区等。各区域之间间距、工棚或临时宿舍的搭建及间距等要符合防火规定:临时宿舍尽可能搭建在离开建筑物20M以外,并不得搭在高压架空电线路下面,应和高压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棚内顶高度一般不低于2.5M;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100人,每25人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少于1.2M,同时门必须外开;一切架空电线均须用固定瓷瓶绝缘,电线穿越墙壁时,必须从瓷管、硬塑料管内通过;施工现场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才可动火;施工现场仓库、木工棚及易燃易爆物堆(存)放处等,应张贴(悬挂)醒目的防火标志;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