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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企业临时用工(队)的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08-05-16 09:29:55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随着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企业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自主决定用工形式,这样,有的企业把劳动强度大,苦、脏、累、险的工作,有毒有害的作业岗位以及一些建筑、拆除、搬迁、清理、维修等任务,雇用一些临时工(队)完成或承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企业使用这支队伍,虽然具备了使用工资成本低,招退自主,使用方便等特点,但是,从整体情况看,这支队伍文化知识较差,基本的安全素质和法制观念淡薄,因此,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出现图省事、赶进度、违章蛮干等现象。同时,由于企业对临时用工的管理不规范,监督检查不严,从而造成临时工的自身伤害、企业职工被临时工伤害或伤害临时工的一些事故在企业中时有发生。

  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

  一是企业用工采取以包代管的方法,实际上是包而不管;二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签订类似“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三是违反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先干活后签订;四是企业将生产任务包给无相应资质的承包人(队),造成越级发包;五是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与实际从事的生产任务不符,或超越承包者的经营范围,搞假承包;六是不注意合同时效的法律作用,合同未签就进入生产作业现场;七是合同到期后不办理补签手续。这些现象在企业中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甚至相当突出,已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大安全隐患。

  针对企业使用临时工的现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动部【354】号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工合同“工伤概不负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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