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区、市)要做好中央和省(区、市)有关部委领导同志关于本地区有形建筑市场和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活动、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行为讲话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作为书面汇报材料的附件单独装订上报。
(四)报送时间
请省级主管部门将本地区普查调研书面汇报材料、调查表和各级领导讲话汇总材料,于2007年12月15日前分别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将本系统普查调研书面汇报材料、调查表和各级领导讲话汇总材料,于2007年12月31日前送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电子版发送至:chuyong611@163.com。
四、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发展成果汇编
为总结经验,反映发展历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情况将本地区十五年来有形建筑市场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发展成果编印为成果汇编,成果汇编基本内容见附件6。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初 勇
电 话:(010)58933373
传 真:(010)5893499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
邮政编码:100835
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以从建设部网站下载。
附件:1.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