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强市政公用设施运行(营)安全监管。要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对城市供水、排水、供气设施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有关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服务和安全运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场站、设备设施的巡查和检修,及时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加强城市客运市场监管,加大对城市公交线路实行挂靠、个体承包和转包等经营形式的清理整顿力度。大力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运营教育和管理,严禁违章驾驶和疲劳驾驶以及无从业资格人员从事城市公共交通车辆驾驶,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确保城市公交运营安全。指导和督促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妥善应对节日期间高峰客流,采取适当措施控制高峰时段的游客量,加强疏导监控和信息发布,严防发生踩踏等伤亡事故。
三是,加强工程全寿命周期质量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影响公共安全的既有建筑物附加装饰物、构筑物、幕墙、屋面搭建改造以及大型户外广告牌的隐患排查,督促有关产权单位及管理单位落实整改措施。加强对危旧房屋的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危险房屋,要督促房屋产权人及使用人依法采取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三、加强沟通,防灾备灾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水利、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地质灾害等预报,保证信息渠道通畅。要根据本地区的灾害特点,加强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