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20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厅(建委)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厅(委)、环保局,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及有关建设部门、科技局、环保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科技局、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精神,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在建设领域大力推动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建设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于2007年3月26日~28日在北京共同举办“第三届国际智能、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大会暨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会议方案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总结交流近年来国内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智能建筑技术发展趋势、成功案例和关键技术;介绍国际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智能建筑的先进理念和发展模式;研讨智能、绿色建筑发展在国家资源节约、环境改善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完善中国智能、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标准体系,促进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和节能新技术的产业化。大会期间,还将举办“建筑节能国际研讨会”与“第六届中国城市住宅研讨会”。
大会同期举办的智能、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新技术与产品博览会,将展示国内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智能建筑和绿色建材的最新技术与应用成果,展示内容涉及建筑节能、生态环保、建筑智能、绿色建材、供热改革、新型材料等方面的新技术与产品。其中绿色、生态、健康的建筑材料将成为本届博览会的重点。博览会将邀请国内外建设、设计、节能、环保、智能、建材等领域的科研机构及知名企业参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