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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07-12-11 08:57:18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
建办质[2007]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北京市建委、市政管委、园林绿化局、水务局、交通委,上海市建设交通委、水务局,天津市建委、市容委,重庆市建委、市政管委、交通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海南省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冬季来临,强冷空气等不利气象条件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期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冬季防风防雪工作,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全面落实建设系统各项防灾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强化工程建设各参建主体特别是业主和总承包商的主体责任,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地要结合实际,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冬季施工特点,组织编制有针对性的冬季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保暖、防冻、防滑措施,合理安排工期,遇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加强对电气焊接等动火作业管理,严禁工程冬季保温使用明火,严格管理各类易燃、易爆物品,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严防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三、保障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出租汽车)企业的安全管理、安全运营服务工作的监管。督促企业针对冬春季运营的特点,加强对一线工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动员和宣传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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