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高度重视技术进步和人才培养,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监管力度,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意识有所提高,质量行为日趋规范,工程质量安全整体受控,质量水平稳中有升,安全形势基本平稳。
(一)不断完善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监管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地针对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一批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勘察、设计、施工等环节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自2005年10月以来,各地共颁布涉及工程质量的法规62个,规范性文件794个,规范标准742项,技术导则84个。同时,各地在工作中注重不断改进监管方法和手段,监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北京市全面实施质量安全责任网络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落实区、县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上海市聚焦大型重点工程、重大危险源监管,通过狠抓预控,引入行政效能监察、专项治理方案或预案,体现了强势检查监督,保持了较好的质量安全形势;江苏省积极探索抓住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逐步实现分类监督的新模式;贵州省出台《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不仅明确了各项质量安全制度,还率先以法规形式规定了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和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黑龙江省专门制定了《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质量安全监督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