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保护零线上不得接220V用电设备,否则将会破坏漏电保护器的正常运行。
4. 当一台漏电保护器的容量不够时,不能采用两台或多台漏电保护器并联使用。
5. 建筑施工现场漏电保护器接线原则为:下级漏电保护器的电源侧进线(包括工作零线)必须全部接在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负载侧。
(三)合理配置、选择优质漏电保护器
1.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漏电保护器进行合理布置。使每个保护范围内形成二级漏电保护,必要时形成三级漏电保护,这样可以提高每个保护范围内二级或三级漏电保护的保护灵敏度,提高保护范围内故障漏电时的漏电保护器的动作率,减少总漏电保护器跳闸。其选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漏电保护器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分断时间满足被保护供电线路和电气设备的要求。
(2)漏电保护器的技术条件应符合GB6829的有关规定,并且有国家3C认证标志,其技术额定值应与被保护线路或设备的技术参数相配合。
(3)根据电气设备的传电方式选用漏电保护器
a.单相22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二极二线或单极二线式漏电保护器;
b.三相三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应选用三极式漏电保护器;
c.三相四线式380V电源供电的电气设备,或单相设备与三相设备共用的电器,应选用三极四线式,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