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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漏电保护器在农网实际使用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
发布时间:08-01-03 08:52:27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建筑企业
用1994年未经国家安全认证的老产品,而要加速淘汰。要安装选用技术性能好、耐用性强、质量稳定的集漏电保护、过压保护、过流保护等功能齐全的新型产品。

  2.4. 正确选用漏电保护器

  如何正确选用漏电保护器,一要充分考虑保护器的特定功能,如短路、过负荷、过压等功能;二要全面考虑保护器额定动作电流的大小,如6、10、30、45、50、75、150mA;三要综合考虑保护器安装位置的特定环境,如暴晒、阴雨非阴雨、特别潮湿;四要系统考虑在实行三级保护漏电保护器选型配置中保护器相互之间动作电流的级差和动作(分断)时间的级差的配合。另外,对于漏电保护器生产厂家的选择应尽量按照“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原则择优选厂,在一个台区内对实行分级保护的保护器的选用,还应选择已对动作电流、动作时间进行了科学匹配、统一调试的一个生产厂家的保护器;对城乡家用保护器的选择,还应充分考虑为了防止三相四线制总零线发生断线或者套户线错接成380伏线电压时烧毁家用电器的可能性,宜选用高灵敏度、快速型并具备带漏电、过压、过载短路保护功能的保护器。

  总之,要科学、系统、合理、全面地选用漏电保护器。归纳一条就是:多功能而不繁杂,高灵敏而不误动。

  2.5. 正确配置漏电保护器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农民生活用电的急剧增长,对供电可靠性、安全性的要求亦愈来愈高,客观上要求漏电保护方式不能因一户发生故障或事故而造成部分或全网停电。因此,必须科学、正确、合理地配置漏电保护器。

  笔者认为,在现行采用的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系统和单相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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