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规》第12.1.4条明确指出:新建工程应尽可能利用建筑物金属导体作为防雷装置。但在实际设计中,仍有一些设计人员采用传统设计方法,在建筑物上专设防雷装置。显而易见,与传统设计方法相比,利用建筑物内钢筋作为防雷装置更安全、可*、美观。因为整个建筑物内的钢筋在建筑施工中已连接成一个整体,这就自然形成了法拉第笼,它能更好的平衡室内的电位,得到良好的均压效果,从而能更有效地保护建筑物内的设备和人身安全。
在实际设计中,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当利用建筑物的柱子钢筋作为引下线时,应按规范规定:
(1)当钢筋直径为16mm及以上时,应利用两根钢筋作为一组引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