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及成因
4.1 重大危险源的分类
电力建设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初步可分为:施工场所重大危险源、施工场所周围环境重大危险源两类,其意外危害发生后,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或重大物质损失。
4.2 施工场所重大危险源
局限于存在施工过程现场的活动;主要与施工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装置(设施、机械)及物质有关。对于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组织来看,一个施工项目是一个重大危险源;对施工企业项目安全管理来看,一个施工项目过程包含若干个危险源。
4.2.1 存在于分部、分项(工序)工程施工、施工装置运行过程和物质的重大危险源:
(1)脚手架(包括落地架,悬挑架、爬架等)、模板和支撑、起重塔吊、物料提升机、施工电梯安装与运行,人工挖孔桩(井)、基坑(槽)施工,局部结构工程或临时建筑(工棚、围墙等)失稳,造成坍塌、倒塌意外;
(2)高度大于2m的作业面(包括高空、洞口、临边作业),因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或无防护设施、人员未配系防护绳(带)等造成人员踏空、滑倒、失稳等意外;
(3)焊接、金属切割、冲击钻孔(凿岩)等施工及各种施工电器设备的安全保护(如:漏电、绝缘、接地保护、一机一闸)不符合,造成人员触电、局部火灾等意外;
(4)工程材料、构件及设备的堆放与搬(吊)运等发生高空坠落、堆放散落、撞击人员等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