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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雷建筑物防雷电感应的措施要求
发布时间:08-06-30 09:38:51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一、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二、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Ω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可不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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