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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二卖 法院判处其双倍返还买房人房款
发布时间:08-05-28 10:04:01阅读次数: 编辑: 科斯塔 来源:沈阳日报
商与李某签订的内部认购协议,其协议中规定了所购房屋的基本情况、付款与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开发商又收取李某支付的全额购房款,现开发商已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因此开发商与李某所签订的内部购房协议书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

  开发商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理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进行经营交易活动。但该开发商却故意隐瞒其已经把该房屋卖与第三人常某的情况,并为常某办理了入住手续,致使李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已构成欺诈。

  赔偿房款+利息+损失+惩罚

  由于开发商这种“一房二卖”的欺诈行为已严重损害了李某的合法权益,导致李某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被解除,因此开发商应返还李某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李某丧失以相同价格购买同等面积商品房的机会,开发商应赔偿李某因房屋增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为制裁开发商“一房二卖”这种破坏市场交易安全的欺诈行为,应对开发商予以惩罚性赔偿。根据买房人李某的诉讼请求,市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李某购房款367173元及利息,赔偿李某367173元。(中国建筑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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