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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建立以廉租房货币直补为主的住房保障制度
发布时间:07-03-27 14:20:52阅读次数: 编辑: 牧云放月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山东莱芜市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实行货币直补的改革,经媒体报道之后(见《中国经济时报》2006年12月28日“城市住房保障的制度创新”),在房地产行业引起不小的震动。

      我们看到,莱芜市的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建立了以货币直补为特点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救助机制。政府不再投资建房,而是将政策优惠转化为货币补贴,直接补助到困难户,由他们到市场上自主购买(租赁)住房。二是建立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联动机制。住房面积低于人均10平方米、上年度家庭收入2万元以下的困难家庭既可申请经济适用房,也可申请廉租房的补贴;既可以申请廉租房,也可以选择申请经济适用房;还可以先选择申请廉租房,等经济条件变好了,再选择经济适用房。无论租或买,还都可以自主选择房屋的地点、户型、面积及新旧程度。三是建立了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退出机制。经济条件改善后不再符合标准的,取消其资格,退还政府补贴费;如果将来符合标准了,还可以再纳入进来。

      莱芜市的这种做法,其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扩大了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我们知道,廉租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是对不同层次人群的住房保障措施。莱芜市将廉租住房政策享受范围扩大到整个城市低收入家庭,且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范围也与廉租住房并轨,使城市低收入家庭全部都纳入到了保障范围,还有效解决了以往享受不了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的“夹心层”群众的住房保障问题。其次是加快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脱困进程。据测算,莱芜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6450户,如果按照每户70平方米的保障标准和每平方米1200多元的建设成本测算,共需要近6亿元,实行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货币补贴改革后,每年800多万元补贴就解决了1235户住房难问题(租赁住房1000户、经济适用住房235户),只需5年就可以完成现有住房困难户的解困。第三是政府少花钱办大事,还提高了效率。免除了政府建设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的项目选点、招标、建设到租售及后期管理等一系列工作,只需集中精力做好补贴申请人的资格审核、轮候摇号时的公证监督和补贴的发放,大大降低了行政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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