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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建设厅紧急通知:新建工程必须达到抗震标准
发布时间:08-05-28 09:55:07阅读次数: 编辑: 科斯塔 来源:新华网

  5月19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加强全省建设系统抗震防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强调做好工程抗震设防和现有工程的抗震加固,编制和实施城乡抗震防灾规划。这些是提高城乡综合抗震能力,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
 
  ●新建工程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不得交付使用

  通知指出,新建工程抗震设防管理不仅是抗震防灾工作的重要环节,更是保证工程安全、提高抗震能力的重要措施。各市要贯彻落实有关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强化新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工作。

  要把抗震设防措施落实到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凡达不到抗震设防标准的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更不得交付使用。

  ●做好城市生命线工程和老旧房屋抗震普查

  通知要求,各市、县应立即对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医院、消防和学校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的抗震设防能力进行检查,对达不到现行抗震设防标准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加固计划,按期完成加固。

  同时,对老旧民房建筑工程(特别是学校、医院建筑)进行抗震性能普查,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要结合“城镇三年大变样”活动和旧城改造,尽快制定方案进行抗震加固、改建或拆除,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以城乡防灾规划为龙头提高综合抗震能力

  编制和实施城乡抗震防灾规划是指导城乡抗震防灾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措施。通知强调,各市应加强城乡总体规划中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工作,深化抗震防灾规划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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