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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措施方案
发布时间:08-07-02 09:23:53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为预防坍塌事故发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方案。

  1、凡从事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遵守本方案。

  2、本方案所称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基础桩壁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3、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指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作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4、基坑(槽)、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5、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施工单位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6、施工单位应编制深基坑(槽)、桩基等专项施工方案,并在作业前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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