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两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竹横杆小头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竹篾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竹篾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少于三圈,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