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是建筑施工现场最容易发生的事故之一,也是最难预防的事故,国家规范《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91)中定义了“高处作业”的概念:凡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我们对高处坠落的预防措施主要是依据这个概念来制定和实施,高处坠落事故隐患主要有以下特点:
1、风险分布面广,涉及人群多。高处坠落风险几乎贯穿整个项目管理过程,从临建搭设到维修服务,高处坠落风险无处不在,而参与工程施工、管理的人员只要进入现场活动,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从坑边、从洞口、从井道、从架上、从临边、从垂直运输设备等等,因此预防高处坠落措施必须全面、周到,落实到全过程、各点、各人。
2、人的因素在高处坠落事故中占主导。人员在施工现场变动大,是最难控制的因素。作业行为不规范、防护用品不使用或未正确使用、防护设施搭设不规范不牢固、防护设施被破坏、个人健康状况等等都可能导致高处坠落事故,这些因素恰恰是施工过程中最常见、最难控制的,都与作业行为和管理行为密切相关。
3、防护方式落后。目前施工过程中,经常出现施工与防护发生冲突的现象,比如管道施工必须拆除施工范围内所有洞口盖板、井道内安装必须拆除该井内所有防护平网、窗户施工必须拆除临边栏杆、楼梯栏杆施工必须拆除防护栏杆等等,造成短期防护设施缺失或代以简陋的防护,形成高处坠落隐患,特别是到施工后期,此类隐患比比皆是,这些问题和目前的防护方式、防护工具和防护策划直接相关,短期内很难改变。
在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面,目前大多数高处作业人员防护用品为单吊点安全带,安全带在使用过程中有很多不便之处:限制移动距离、解挂费事等,有时甚至需要涉险解钩(比如在拆除防护设施的作业中,需要回到已拆防护的位置解安全带)。基于以上原因,很多作业人员宁可不使用安全带。其实市场中有很多高处作业个人防护用品,如:双吊点安全带、速差保护器等等,可有效地克服部分弊病。我们的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方面需要更多的投入。
4、部分施工工艺不完善。比如:很多队伍在搭设脚手架时习惯先铺设脚手板再搭设外防护栏杆,此种工艺使作业工人处于高处作业无防护状态:铺板时来回移动无法挂安全带,又无防护栏杆。这种危险的作业方式在脚手架施工工艺中几乎未受到约束,这是工艺缺陷。这种现象在很多施工工艺中存在,说明我们的部分施工工艺不完善或者不够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