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事故分析研究大致分四个阶段:1)事实资料的收集(Fact finding,人员资料、工程资料、管理资料、事故发生过程资料),2)事故发生原因的分析(Problem finding,直接原因),3)深层次管理原因的分析(Finding of fundamental problems,间接原因),4)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Study of counter-measures and action plan,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每一阶段都有相应的事故调查分析表格。
日本关于“事故损失率”(Accident Frequency Rates)的分析比较细致,包括:死亡受伤、死亡、全部永久丧失劳动能力、部分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丧失劳动能力8天以上、暂时丧失劳动能力4-7天、暂时丧失劳动能力1-3天。
日本对于事故的责任追究,包括:刑事责任(Criminal liability)、民事责任(Social liability)、管理责任(Administrative liability)、社会责任(Civil liability)等四个方面,发生事故的企业将受到重点监管(1到6个月),同时对于承接业务受到严重影响。
日本事故分析的四个过程与我们的“四不放过”有一定相似之处,关键是我们如何如落实;我们的事故调查侧重于责任的追究,责任追究固然重要,但是事故原因的分析也很重要;而我们目前很多精力是集中在事故的统计分析上。
在近十年中,日本的建筑业出现了萎缩,建筑业投资减少了40%,而建筑施工企业数目没有减少,而且有所增加。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同样面临着,工期、质量、成本、安全谁更重要的问题,往往安全安全生产被忽视,安全生产方面投入被减少,给安全事故的预防,带来了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