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
发布时间:08-01-02 09:15:53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阳光在线
近日,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第
8
次会议研究出台了《六盘水市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暂行)》,《办法》出台后,我市工伤保险覆盖面扩大到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企业,为保障地方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行业职工及农民工因工伤(亡)后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推进我市工伤保险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办法》规定,地方煤矿企业以实际年产量为缴费基数,基准费费为
2
元
/
吨;非煤矿山企业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所属行业类别核定工伤保险费;建筑施工企业以合同价款(含合同追加款)的
20%
为缴费基数,费率为
1.2%
,按月缴纳或在开工前一次性缴纳。目前,各项准备工作正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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