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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08-04-11 15:33:46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在实习单位由于工作发生人身伤害,可由实习单位和学校按照双方约定,参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发给相关费用。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性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同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职工。

  用人单位未对职工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的,不得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期被确诊为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未作明确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国建筑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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