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推行工程保险制度,把工程建设风险转化为市场风险,运用市场机制进行外部监督,既能加强建筑市场主体间的责任关系,有效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完成,又能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满足国际建筑市场的客观需求;既是体制建设的进步,也是中国投融资体制建设的重要标志。
有强制推行车险、航空险、旅游险的成功经验,在建筑市场对工程实施保险制度可谓“万事俱备东风至,强制推行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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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是指工程的参与方为避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遭遇各种风险及损失而办理的专项保险。在保险期限内,若投保人与保险人所签订的保险合同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损失以及保险合同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在不超过保险合同明细表分项保险金额和保险合同列明的总保险金额额度内,由保险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因投保人故意、重大政治以及经济失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根据国际惯例,强制性的工程保险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