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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问答
发布时间:08-06-05 14:59:37阅读次数: 编辑: 灰色银币 来源:
,否则就不属于工伤保险范围,应按民法的规定调整。

    企:工伤认定中,“患职业病”的条款,有什么具体要求?

    专:此处所指的职业病,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职工须有职业接触史,且经卫生机构诊断,确认为职业病的,方可认定为工伤。

    企:工伤认定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条款中,对于“上下班途中”怎样理解和把握?

    专:这里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定时工作制和正常工作区,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上下班的时间、路途不难把握;另一种是不定时工作制和不定区工作,如采购员、销售员,对于他们的“上下班途中”,就要仔细判断。一般可以考虑上班为从家中到第一工作地点,下班为最后一个工作地点到家中。而对“途中”的理解,也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直线路线,即上下班的必定路线;另一种是上下班的合理路线,指的是若遇必定路线戒严,或发生重大事故,故而改道而行的路线,也应视为“途中”。

    记:工伤认定中,为什么要把“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视同工伤?

    专:这是国际社会的通行做法,也是我国的一贯政策,其基本思想是弘扬正义,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因此,当职工在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确认的在抢险救灾活动中见义勇为受到伤害时,应将其视同工伤处理。

    企:《条例》将《试行办法》中不认定工伤的“誓意违章”条款删去,这是为什么?

    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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