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安监〔2007〕1号
各市建筑安全监督站(科):
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平安山东”和“和谐山东”的总体要求,以构建长效机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又取得了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的成绩,为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涌现出一大批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工作、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了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全省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单位:各市、县(市、区)建筑安全监督机构;
2、先进个人:县级以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中从事监督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原则,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
2、 有健全的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完善的规章制度,能够按时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3、 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安全达标率达到100% ;
4、 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和“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等工作;
5、 所管辖区内2006年度,安全生产事故与2005年度相比下降且未发生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6、 事故统计上报及时、准确,无隐瞒、拖报、不报现象,事故处理在规定时间内结案率100%;
7、 严格落实建筑工程安全报监制度,应报监的工程全部报监;
8、 施工现场所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均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施工机具和起重机械设备达到安全运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