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管发〔2007〕6号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推荐和专家复查验收意见,经研究决定,授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承包施工、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济南政务中心A区等100个工地为“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名单见附件1);授予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承包施工的省中医药大学办公楼等341个工地为“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称号(名单见附件2);授予山东万正房屋建设有限公司申报、济南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推荐的正大城市花园景苑等13个住宅小区工程为“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称号(名单见附件3),并向上述获得荣誉称号的承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各市要根据有关规定,在2007年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对获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称号的承包单位增加相应的荣誉分。
2007年各市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推进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