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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表彰二〇〇六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的决定
发布时间:07-02-13 11:12:39阅读次数: 编辑: 林佳树 来源: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鲁建管发〔2007〕6号

各市建管局(处、办),有关市建委(建设局):
 
      根据各市建筑工程管理部门推荐和专家复查验收意见,经研究决定,授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承包施工、青岛东方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济南政务中心A区等100个工地为“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称号(名单见附件1);授予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承包施工的省中医药大学办公楼等341个工地为“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称号(名单见附件2);授予山东万正房屋建设有限公司申报、济南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站推荐的正大城市花园景苑等13个住宅小区工程为“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称号(名单见附件3),并向上述获得荣誉称号的承建单位颁发奖牌和证书。

      各市要根据有关规定,在2007年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对获得“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和“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称号的承包单位增加相应的荣誉分。

      2007年各市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推进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促进我省建筑安全生产再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

    1、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名单
    2、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优良工地名单
    3、2006年度山东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小区名单
                (中国建筑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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